March 26, 2010

北運盃籃球比賽

我已替球隊報名在五月舉行的北運盃籃球比賽,參賽資格為港澳生,因為必須是港澳隊員才能代表出賽。

北運盃賽規如下:


比賽規則
  1. 所有比賽不容許出外援(包括港澳生)
  2. 所有運動員必須經檢錄後才可比賽,不論比賽時間為上半場或下半場。
  3. 檢錄時收取各人(包括團體)之學生證,賽後歸還。
  4. 單人賽若檢錄遲到當棄權,團體賽至少要有足夠比賽人數進行檢錄。
  5. 報名項目不限,參加者自行衡量。
比賽罰則
  1. 如比賽前發現有外援企圖參賽,負責人會予以警告。若仍比賽,此隊伍該場比賽作賽敗論。
  2. 如比賽時發現有非僑生或非該校學生參賽,此隊伍即取消資格。
  3. 如比賽時發現有未報名之港澳僑生,此隊伍該場比賽作賽敗論。
  4. (以上的比賽以全隊算,即如羽球比賽當中一項有外援,則該校羽球所有項目都會被取消資格)
  5. 比賽的檢舉形式向主辦單位申報,且必須當場檢舉才生效,檢舉時限為該場比賽開始到結束為止。
  6. 一切規則以大會公佈為準。
籃球賽規
  1. 採取種子淘汰制。
  2. 參賽人數:5人,候補人數不限(以有報名為準)。
  3. 採用新式賽規:一場比賽共四節,每節10分鐘,第四節最後2分鐘如有犯規、違例則停錶計時,其餘時間不停錶。
  4. 各隊可在每節中提出一次1分鐘暫停,每節間休息2分鐘。若雙方平手加時5分鐘,延長賽不停錶。
  5. 犯規次數:記錄個人犯規(累計),五犯離場,團犯四次後再犯射罰球。
  6. 終場至延長賽間休息2分鐘,延長賽時間為5分鐘,最後2分鐘死球狀況停錶,雙方各有一次暫停機會。
  7. 若參賽隊伍棄權或被大會取消資格,該比賽以20:0計分。
  8. 其餘規則參照國際籃球規則,並須服從裁判為最終準則。
出賽名單
李逸湧 SG/PG (c)
陸詠豪 SF
曹家偉 SG/PG
袁嘉豪 PF/SF
李郁興 PG/SG
孫子龍 C
鍾福亮 PF/C
翟應豪 SF/PG
林嘉豪 SG
葉嘉俊 SF

為備戰北運盃,每星期將增添一次體能訓練,而出賽隊員亦將加強練習強度。以上出賽隊員位置乃暫定,不排除作出變更。

有關北運盃的資訊將於3月28日的練習中宣佈,請各位隊員盡量抽空出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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